刷卡手续费转嫁消费者?深圳部分商家欲推双价格

 

 

南方网讯“先生,您是付现金还是刷卡,现金价1000元,刷卡价1010元”……
  在深圳银商之间就刷卡手续费讨价还价至今未果的情况下,个别深圳的商家已逐渐放弃了谈判努力,开始寻求“解放自己”的方案。昨天(6月8日),记者从深圳商界权威人士处获悉可靠消息:深圳个别商家正在酝酿推出现金价、刷卡价的双轨价格方案,刷卡价比现金价贵1%。如果商家的想法最终付诸行动的话,文章开头的一幕,将是深圳市民无可避免的遭遇。这就意味着银行卡手续费率将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。
  商家:酝酿双轨价格方案
  知情人士昨天透露,由于6月2日、3日的“拒绝刷卡”行动未得到银行及银联方面的正面回应,恢复刷卡之后,商家正在酝酿新的行动。“其实,事到如今,不少商家已经不再纠缠于普降手续费0.5%了,对短期内(银行)降低手续费也不再抱任何期望”,支持施行双轨价格方案的深圳市某大型连锁百货的副总很无奈地说。
  他表示,自从4月27日,深圳42家零售商企联合向银行方提出“下调刷卡手续费率0.5%”的要求后,银商双方始终未达成谅解。“说实在的,已经到了我们可以承受的临界点了!”这位副总反复强调,商家也是刷卡消费的推广者、推动者,始终愿意与银行、顾客一道创造“三赢”的局面。但是,随着刷卡消费的普及,以及总金额的激增,由商家负担的刷卡手续费已经成为桎梏商家发展的枷锁。
  据深圳市零售商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:仅深圳42家零售企业,2002年合计刷卡消费额为9.68亿元,交给银联的手续费为969万元;2003年刷卡消费额则大幅上升为46.69亿元,比上年增长382%,交给银联的手续费也涨至4 659万元。此外,商家还承担向银联交纳POS机的押金、维护费等支出。
  深银联:这属于违约行为
 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,商家推出刷卡价,把原本自己给银行的刷卡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,必将刺激现金交易。这种“暗斗”策略一旦推广,可能会给银行更大的压力。
  对此,深圳银联有关人士表示,所有变相拒绝刷卡的做法,包括刷卡价、“现金消费返利”等,都属于商家的违约行为,他们将拭目以待。
  政府:希望双方保持克制
  “政府部门绝对不愿意看到‘刷卡价’危害到广大消费者的权益”,深圳政府有关人士昨天表示,将密切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,并希望双方都能采取克制态度。据了解,目前,深圳的“刷卡事件”已造成全国性影响,调低刷卡手续费的呼声已传递到其他城市,部分零售业、酒店业人士正打算效仿深圳做法向银行卡“发难”。据悉,在此情形下,国家商务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也已经介入协调。
  专家:商家行为可以理解
  虽然商家有其难,但是,就此将其与银行的矛盾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合适吗?深圳综合研究开发院的刘鲁鱼博士表示,商家的行为“可以理解”。刷卡价是商家在此次“刷卡事件”中推出的一个对策,包括银行方面也会有相应的对策。他认为,这次银商之间的争端属于典型的两个价格“卡特尔”(即价格联盟)在打架。
  刘鲁鱼不愿评价双方孰对孰错,最后只表示,“卡特尔”往往会导致行业垄断,垄断不利于市场发育,不能讨价还价亦是不合理的。
  律师:应该举行听证会
  深圳律师协会会长徐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,除涉及国计民生的商品外,一般商品实行市场定价,双轨价从法律上来说应该没有问题,而消费者在面对双重定价时,也可以自由选择。
  徐建本人具有银行高层从业背景,他向记者表示,银行在事件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,他预测,银行方面不会给出太大的让利空间。徐还认为,既然事件已经牵涉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,那么银行就应该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,应该有一些相关的听证会。
  商家观点
  提出刷卡价并非都叫好
  虽然双轨价格方案是由商家提出,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此举并未得到所有商家的支持,有的商家担心,这很可能破坏良好的消费秩序,引起消费者不满而抵制消费。
  深圳某大型连锁百货高管人士:银行卡是银行与消费者的一种契约关系,商家只是受银行委托提供刷卡服务。商家与消费者只是商品的买卖关系,而没有结账方式(是现金还是刷卡)的契约关系。换句话说,商家现在不提供刷卡这项服务了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单方面终止了与银联的委托关系,导致消费者刷不了卡,消费者应与银行联系,而不是与商家理论。在国外,刷卡手续费就是由消费者自己承担的。
  全国某大型家电连锁企业深圳分公司副总:个别商家要推刷卡价的行为不太合适。商家不能因刷卡手续费率高,就把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。这样做,很可能破坏良好的消费秩序,引起消费者的不满而抵制消费。
  部门观点
  两个标价不违法不违规
  针对刷卡事件的最新发展,深圳市政府依然保持事件开始阶段的态度,即中立。那两种定价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?刷卡价是否存在消费歧视?据物价部门指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,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。目前价格监督的范围主要是在明码标价方面,标两个价也是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。消委员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会密切关注事态发展。
  深圳市政府有关人士:市政府方面依然保持中立态度。目前,国家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方面已经在进行相关的磋商,人们要认识到,银商刷卡费率之争不仅仅是深圳的事情,只是在深圳最先爆发,所以由中央有关部门磋商取得一个指导性结果,对于作为地方政府的深圳市来说,是上上之策;就算深圳银联和商家取得暂时妥协,也只能算是中策;而出现一系列政府、消费者包括银商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后果则是下策。
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:目前,我们还没有接到商家的有关通知。如果商家真的这样做,势必将损害到广大消费者的权益。对于事件的发展,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的。
  深圳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:根据《价格法》,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该人士解释,就是说,商家标出“刷卡价”时必须明确超出的1%的商品售价的用途是支付刷卡手续费,如果商家这样做了,至少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没有什么违规之处。
  消费者观点
  真搞两个价我拿现金买
  昨日,记者在华强北商业区五家商场调查了10多位消费者,绝大多数消费者表示,难以接受商家推出“刷卡价”的做法。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,还未有一家商场实施类似“刷卡价”的做法。
  胡静(外企管理人员):以前商家提倡刷卡消费,现在刷卡要收费,消费者肯定不愿意出这个钱。刷卡本身是为了方便消费,一旦刷卡要收费,将给消费设置障碍,到时候,我就会选择现金消费。
  田松(食品销售员):刷卡消费,是为了方便消费者,商家此举没有道理,将受到我的抵制。刷卡消费的费用,应该由商家承担或者商家和银行分摊。如果真实行双轨价,我购物时将少刷卡,尽量使用现金消费。
  刷卡事件来龙去脉
  今年2月起
  关于银行卡手续费率的高低之争,深圳商家与银行多次交涉,未果;
  4月27日
   深圳42家零售商向深圳所有国内发卡银行“发难”,公开提出下调刷卡手续费率0.5%的具体要求;

5月20日
  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,深圳商家与银行展开第一轮公开谈判,无果而终;
  5月25日
  商家对外宣布:决定在6月2日、3日两天联合拒绝刷卡消费;
  6月2日、3日
  约42家深圳零售商业企业以“内部系统维护”为名,联合拒绝刷卡两天。参加联合行动的商家几乎涵盖了深圳各种零售业态,其零售额超过深圳零售总额的70%.如此大规模的商户集体对刷卡手续费发难事件,在国内尚属首次;
   6月6日
  部分商家欲与银联终止POS机协议;
  6月8日
  个别商家酝酿推出“现金价”、“刷卡价”的双轨价格方案,“刷卡价”比“现金价”贵1%,意味着银行卡手续费率将很有可能转嫁于消费者。

摘自《南方网》

 

 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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